詐賭情形發生狀況說明:
在任何遊戲下,超過一局以上,任兩位以上之玩家以高度默契或是非正常之遊戲方式,而導致遊戲產生不公平之輸贏結果,經查證後屬實判定為詐賭者。
申請裁決:
玩家若經調閱後仍覺得本局有疑慮,可『申請裁決』,裁決費用統ㄧ收取100點,經裁決室判定為詐賭或是不公平出牌,則依照罰責懲處之。
若有任何疑慮,本公司保有最後裁決權。
懲罰點、罰責方式:
2.詐賭罰點如下:
3. 比例拆法為本公司與善意第三方共同均分懲罰點,另外玩家若續將,視為同一將處理。
舉例說明:
1.善意1人:申訴者50%
2.善意2人:申訴者40%,另一玩家30%
仲裁確認後之補償與懲罰流程:
本公司於仲裁後確認為詐賭情事,即立刻執行:
1.
分配補償金與懲罰點加扣點回到會員點數餘額內,會員亦可檢視帳務表即可得知。
2.
詐賭之會員玩家將被停權,不得再進入本娛樂館。
以下說明補償金與懲罰點計算實例,詐賭情形可分為:
A.
兩人共同詐賭(善意第三方為兩人),以麻將為例
詐賭之此將參加所有玩家輸贏金額不計算,詐賭之會員(必為複數)加計懲罰點一人依底數金乘於50倍之金額與補償金此將的裁定費(此將底的5倍底,最高2000點)與均扣此將之公點,補償金計算為善意第三方兩人依懲罰點分配比例分配之 。
舉例說明:底數為500底麻將
1.
詐賭之兩家,一家輸1,5000,一家贏40,000,善意第三方,一家輸25,000,一家輸500,公點為500。
詐賭申訴成立。
‧ 詐賭之此將參加所有玩家輸贏金額不計算。
‧ 詐賭之雙方須各自支付懲罰點25,000點與平均負擔公點250點。
‧ 申訴人支付裁定費100點。
備註:* 善意C家為申訴人
2.
詐賭之三家,一家輸1,5000,一家贏40,000,一家輸500,善意第三方,一家輸25,000,公點為500。
詐賭申訴成立。
‧詐賭之此將參加所有玩家輸贏金額不計算。
‧詐賭之三方須各自支付懲罰點25,000點與平均負擔公點166點。
‧申訴人支付裁定費100點。
‧補償金為詐賭三方之共支付的懲罰點由公司與善意之方均分之。 懲罰點共75,000點,善意之方可得補償金37,500點。
備註:* 善意D家為申訴人
其他詐賭或侵權行為 如利用「7 CLUB 娛樂館」「系統」從事任何侵害「本公司」或「會員」權益之行為,「本公司」將依情節輕重,予以懲罰之。 |